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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做好发展党员工作

资料来源:      日期:2019年09月02日     浏览量:

 

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一般分为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,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的教育、考察、转正三个阶段,具体工作程序为:

(1)确定入党积极分子。确定入党积极分子,要经党小组提名,党支部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表现,依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讨论确定,在党支部大会上宣布,并报上级党组织。

(2)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。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,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,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。党支部要指定1-2名正式党员作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,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、参加党内有关活动,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,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,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。

(3)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。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。学院党委每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做一次分析。

(4)确定发展对象。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,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学院党委研究讨论同意,可列为发展对象。

(5)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。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: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;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;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。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。

(6)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。培训时间一般为5~7天(或不少于40个学时)。主要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等文件。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《入党教材》,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。

(7)确定入党介绍人。申请入党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。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,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,或由党组织指定。

(8)填写《入党志愿书》。发展对象填写《入党志愿书》须经学院党委同意。学院党委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《入党志愿书》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,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,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。

(9)学院党委预审。支委会研究接收新党员,形成意见后,要向学院党委报告。学院党委对经支委会研究同意接收的新党员要进行预审,并形成是否接收的意见。没有经过预审或预审不合格的,不能履行发展手续。

(10)发展前公示。在学院党委预审结束后,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之前进行公示。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(公示时间可根据实际由学院党委确定)。

(11)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。会上,申请入党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、入党动机、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。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的情况。入党介绍人介绍培养、考察情况以及本人意见。与会党员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,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。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,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。

(12)报请学院党委审批。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《入党志愿书》上,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、政审材料、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,报上级党委审批。学院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,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。

(13)学院党委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。党委审批前,要指派专人对《入党志愿书》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,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,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。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,如实填写在《入党志愿书》上,并向党委汇报。

(14)学院党委审批预备党员。学院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、表决决定。党委会议审批程序为:谈话人介绍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;委员们发表意见;表决通过;在发展对象的《入党志愿书》上填写学院党委审批意见;通知报批的党支部。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,应逐个审议和表决。

(15)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。党支部应及时将学院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。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,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。

(16)预备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宣誓。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。入党宣誓仪式,一般由学院党委组织进行。学院党委应派人参加由党支部举行的宣誓仪式。

(17)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。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、个别谈心、集中培训等方式,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。党支部每季度讨论一次预备党员的情况,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。

(18)预备党员提出书面转正申请。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,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,递交所在党支部。

(19)党支部提出意见。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,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,提出意见。

(20)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。党支部收到预备党员提出的书面转正申请书后,可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。

(21)学院党委预审(具体程序同接收新党员的预审程序)。

(22)转正公示。在学院党委预审结束后,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之前进行公示。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(公示时间可根据实际由地方党委确定)。

(23)支部大会讨论、表决(具体程序同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程序)。

(24)报学院党委审批。学院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,应在3个月内讨论审批。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。